宝安区总工会鹤州工业区厂房招租公告
根据深宝规〔2010〕10号文件及宝公物〔2010〕21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我会位于西乡街道鹤州工业区部分厂房、员工宿舍楼和商业办公楼整体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参与竞租。
一、 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鹤州工业园A、B栋部分工业厂房;部分宿舍楼;商业办公楼。
(二)物业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鹤州路36号
(三)出租总面积:6012.49平方米。其中:A栋厂房1、2、4层计2579.25平方米;B栋厂房第4层829.6平方米;员工宿舍楼1、2、4、7层1972.22;商业办公楼一栋631.42平方米。
(四)出租用途:工业厂房A栋、B栋用于开办工厂;宿舍楼用于住宿;商业办公楼用于商业办公。
(五)物业使用情况:目前由深圳市大众印刷有限公司租用。
二、招租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
三、招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
四、招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租方式,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和地点,采用月租金单价竞价方式进行,符合招租要求且月租金单价最高报价的确认为本项目中标人。
(一)最低竞租报价:本项目物业的月租金单价不低于每月24元/平方米。
(二)招租期限:1年(含1个月的免租装修)。
(三)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租用权。
五、承租要求:
1、本项目整体出租,不分拆出租。出租方仅按现状出租,该物业仅为承租方自用,不得转租或分租。
2、只限法人企业参与公开竞租,租用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等,原件备查。
3、如承租户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或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
4、一般生产工贸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架构,并提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5、拒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的经营项目。
6、租金支付期限:一月一付。首月交纳二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六、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为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以上要求所涉及到的材料、证明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由招标机构保留。
(三)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公开招租程序:
(一)招租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2、发布媒体:以下三种方式同时发布,网上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
深圳商报、宝安日报。
(二)竞租申请:
竞租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17: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四楼419室。
(3)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伍志英(29996699)、林仲华(2999***98)。
(4)公告刊登网址:http://zgh.baoan.gov.cn/
(5)具体竞租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