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盐田区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根据《盐田区成长型人才扶持办法(试行)》和《盐田区集聚生物产业人才办法(试行)》(深盐府〔2011〕29号),在全区开展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简称“两类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成长型人才从已在盐田区工作、来盐田区自主创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中认定产生。成长型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包括40周岁),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从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固定经营场所均在盐田区,且连续两年在盐田区缴纳税收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生物科技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该类单位中连续两年在盐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正式员工中认定产生。用人单位认定为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的人数,应不超过其正式员工总数的10%。
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地域限制。
二、成长型人才申报条件
(一)近5年来,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
3.市(地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4.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子项3个:技术领军人物市长奖前三名、创新奖前三名、专利奖金奖);
5.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6.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7.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
8.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9.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第二名;
10.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1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二、三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12.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完成人。
(二)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2.省、市(地级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3.省、市(地级市)精品课程组主讲教师;
4.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团队成员;
5.国家级医学重点(特色)学科团队成员;
6.省、市(地级市)医学重点(特色)学科前三名负责人;
7.县(区)医学重点(特色)学科第一负责人,且任“三甲”医院主任以上职务者。
(三)近5年来,任教育部“211工程”院校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员、副研究员以上职务者。
(四)近5年来,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第4—8名运动员,或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前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或直接培养出获得省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五)近5年来,获深圳市“名师”、“名校长”称号者。
(六)近5年来,获深圳市“名中医”、“优秀中医”称号者。
(七)博士后出站留(来)盐从事科研工作满2年者。
(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属我区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
(九)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我区工作5年以上,被业内公认的在所属专业领域具有发展潜质与创新才能的我区紧缺专业人才。
(十)近5年来,获得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十一)盐田区紧缺行业的高级技师、技师(紧缺行业目录见***1)。
三、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
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分为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高级人才,认定标准为:
(一)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其他国家科学院院士;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在相关领域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
4.曾任或现任国家“973计划”课题组副组长、“863计划”课题组组长以上职务者;
5.国际一流水平研究院所负责人及相同职务者;
6.“国家友谊奖”获得者;
7.“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
(二)优秀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曾任或现任国家“973计划”课题组主要业务(学术)骨干、“863计划”课题组副组长以上职务者;
2.近五年来曾任省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3.曾任深圳市“双百计划”人选;
4.在国际知名或国内著名大学任教授、副教授,或教育部“211工程”院校任系主任以上职务者;
5.曾在《Nature》、《Science》、《Nature Biotechnology》、《Nature Genetics》、《Nature Reviews Genetics》杂志上以第一、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6.省“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
7.国内外高水平研究院所研究员以上职务者。
(三)高级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曾任或现任国家“973计划”、“863计划”课题组主要成员;
2.近五年曾任省创新科研团队成员;
3.国际高水平大学或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任教授、副教授或相同职称者;
4.曾在《Nature》、《Science》、《Nature Biotechnology》、《Nature Genetics》、《Nature Reviews Genetics》杂志上发表论文者;
5.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6.市(地级市)“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
7.国内外高水平研究院所副研究员或相同职务者。
四、申报程序
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申报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2014年8月—10月。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据实填写《盐田区成长型人才申报书》或《盐田区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1、2),附上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书内容真实性,在申报书上出具推荐意见。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在申报书上出具意见。各主管部门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须于9月1日前集中将申报材料及申报人情况汇总表(***3)提交到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盐田区成长型人才申报书》或《盐田区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申报人情况汇总表,请同时将电子版报送盐田区人才工作邮箱zzbsfw@yantian.gov.cn;
2、身份证、工作证件、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工作(创业)经历、资质证明(证书)、发表论文、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论文等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以上需验原件材料提交主管部门验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提交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验证。
(二)初审
区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基本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复审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推荐人选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等进行复审,提出拟认定为盐田区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的人选。
(四)认定
区委组织部对拟认定为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的人选,在区政府在线网站(www.yant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为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人才或高级人才,并颁发证书。经认定的成长型人才列入我区成长型人才库,经认定的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列入我区特色产业人才库,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同时通过区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告。
工作开展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
五、其他
(一)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认定标准之外,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二)成长型人才和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任期为5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成长型人才任期内达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认定成功的,成长型人才资格自动取消。
(三)人才可享受政策待遇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盐田区成长型人才扶持办法(试行)》、《盐田区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深盐府〔2011〕29号)为准。
(四)本公告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盐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盐田区行政中心716办公室,联系电话:25228706,传真:25229088,盐田区人才工作qq群:189688496。
***:
盐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