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介入纠纷调处 维持基层社会稳定
9月27日,拱北司法所接到辖内居委会的报告,请求协助调处辖内一户居民的矛盾纠纷。经了解,该纠纷是由于中立花园住户陈某与张某之间因分包协议合作不利而导致的经济纠纷。陈某之子扬言如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用20瓶煤气与整栋楼同归于尽,事件发生在国庆前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稳定因素。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司法所于10月9日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据调查,此件纠纷属历史遗留问题,陈某所住中立花园为拱北房产公司开发,长实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当时陈某与张某协议,由陈某垫资分包中立花园土方、化粪池、地下排水等工程。因拱北房产公司欠交市政府地价款,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授权张某负责管理中立花园的物业,与此有关的债权债务均由张某负责,直至结清工程欠款为止,基于上述情况,张某将中立花园二楼一套物业交由陈某使用。现因消防整改验收,中立花园一、二楼商铺需全部搬离,但因分包工程款未结清,陈某拒绝搬离,并扬言将采取过激手段。
了解情况后,拱北司法所工作人员约见当事人,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事实陈述后,因当事人一方张某并不认为自己欠陈某工程款,只肯配合前往长实建筑工程公司查询追讨,故司法所无法介入调解。但另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晓以利害,告知其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等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并不需要采取激烈行径,否则,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一番耐心讲解,陈某及其家属同意采取正当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此,一桩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在拱北司法所劝解引导下,以陈某同意通过诉讼解决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