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燃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珠海市香洲区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区良好的燃放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欢庆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令第455号)、《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督,属地镇街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确保指定燃放点燃放安全有秩,禁放区域、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指定燃放地点、种类和时间

  (一)指定燃放地点:

  1.香湾街道海天公园对面情侣北路靠海一侧路段;

  2.拱北街道夏湾前河东路靠前山河一侧路段(港一路和港二路之间)即滨河公园。

  (二)指定燃放烟花爆竹种类:可以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

  (三)指定燃放时间:

  1.农历除夕(十九时至次日凌晨一时);

  2.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十九时至二十四时)。

  其他时间和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香洲区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燃放领导小组):

  组 长:陈广俊(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林粤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谢鹏飞(副区长、香洲公安分局局长)

  黄 峻(副区长)

  陈 智(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局长)

  吴连宇(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肖小龙(区安监局局长)

  顾建文(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科工贸信局、区教育局、区海洋农渔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香洲工商分局、拱北工商分局、保税区工商分局、香洲消防大队、拱北消防大队、城区消防大队、香洲交警大队、拱北交警大队、南湾交警大队、各镇(街道)、斗门供销社等单位的相关领导。

  区燃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由区安监局局长肖小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香洲工商分局、拱北工商分局、保税区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各1名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

  (二)各镇(街道)职责

  各镇(街道)是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禁止销售宣传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查处非法燃放、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社区居委会、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禁放场所包括加油站、加气站、风景名胜区、山林防火区、变电站、商场、车站、学校、医院、敬老院、公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小区等禁放管理工作,落实禁放监管看护责任,张贴悬挂禁放标志和横幅,并及时纠正制止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设有指定燃放点的街道(拱北街道和香湾街道)除了要做好上述禁放管理之外还要负责指定燃放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放组织活动,特别加强对区政府定点、定时燃放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广大市民遵守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定时燃放相关规定的自觉性,防止因不按照规定燃放造成事故发生;宣传各职能部门典型执法案例等。

  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负责燃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在指定燃放地点划定燃放区范围并设置围栏;负责全区范围的禁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销毁、处置罚没的烟花爆竹;负责查处群众举报投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燃放区临时销售点的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商店、店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调查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区燃放办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和考核。

  区城市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配合安监部门查处流动摊贩兜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负责燃放区和非燃放区告示牌的制作和竖立工作;负责督促全区物业公司管理加强物业小区的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止和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香洲工商分局、拱北工商分局、保税区工商分局:配合安监部门查处各商店、商铺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不合格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指定燃放区。

  香洲消防大队、拱北消防大队、城区消防大队:负责春节燃放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安排足够的消防力量和消防车在燃放区待命执勤。

  香洲交警大队、拱北交警大队、南湾交警大队:负责指定燃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负责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在各边防检查站设卡检查,防止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进入香洲区。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区应急救治工作方案;负责安排足够的救护力量和急救车辆在燃放区应急待命;负责组织各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的禁放看护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运用“家校通”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定点、定时燃放相关规定,防止因违法燃放造成事故发生;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禁放看护工作。

  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各文化广场、文化中心、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的烟花爆竹禁放看护工作。

  区科工贸信局:负责各物流中心、市场等主管行业场所的烟花爆竹禁放看护工作。

  区海洋农渔局:负责山林防火工作和组织本系统禁放看护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斗门供销社:负责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和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开展巡逻检查和做好应急准备措施。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4年1月上旬)。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2014年1月中旬)。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居民和单位内部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检查执法(2014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各公安分局、各工商分局、各交警大队、区安监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做到执法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执法成果要在媒体报道。春节期间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燃放区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禁放区域禁放管理,建立禁放场所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建立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第五阶段:总结经验(2014年2月下旬)。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201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区燃放办对各有关单位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对检查先进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良好素质。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运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宣传,并在单位内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镇(街道)要广泛发动本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各镇(街道)要在各小区悬挂“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等标语,重点宣传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严格经营环节监管,确保燃放产品质量安全。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关,严禁礼花弹、超标产品流入市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风险,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公安、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通过行政许可,即通过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品种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质量、品种等各环节监督管理。

  (三)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行为,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区燃放办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各镇(街道)也要组织执法部门基层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

  1.严格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各交警大队要在进入我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和客运站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进入我区的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2.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大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公安分局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以及“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行为。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和做好非法产品安全销毁工作。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及时查处。

  (四)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安全城区环境。

  1.加强对禁放区重点场所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中小学校、敬老院、车站、公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山林重点防火区等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落实监管看护责任。

  2.开展销售点安全检查。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五)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对指定燃放区的安全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保障充足的现场安全管理力量,维护好现场燃放秩序。安排的值班领导要到烟花爆竹燃放指挥部值班,并安排工作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燃放安全。

  2.加强销售网点的安全防范。区安监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必须落实人员专门监管,要协调公安部门做好销售点周边安全范围内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3.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一是各消防大队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警并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区卫生局要组织各医院,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吸取春节期间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多发的深刻教训,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本辖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区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将201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担任区燃放领导小组成员的单位负责人名单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区燃放办,工作总结于2014年2月21日前报区燃放办(联系人:谭恩权,联系电话:2618524,传真:2618527)。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22:58:09重新编辑
坑梓镇中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坑梓镇新乔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塘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汇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横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宝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白石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村长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四房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年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年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富地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发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果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长美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村黄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富坪路华厦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西湖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村发佳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吉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鹤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长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石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六联村富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坪山区土地整备局赴坑梓街道办事处沙田社区指导土地整备工作
  2. 坪山区审计局召开党建引领新发展同心共谱新篇章主题党课——分享坪山区一届三次党代会报告心得
  3. 坪山区政府组织召开地铁1416号线两车辆段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协调会
  4. 省道234线金灶至关埠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5. 关于麦锐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6. 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
  7. 我市举办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培训班
  8. 关于汕头市润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9. 汕头市召开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暨经济形势专题讲座
  10. 田头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1. 关于同意深圳市坪山区赣冠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的通知
  12. 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采购公告
  13. 草坡乡前方工作组积极应对严寒推进援建工程
  14. 汕头市中山公园月眉河内堤加固及水闸配套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5.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揭牌
  16. 2018年第24期空气质量点评及预报
  17. 市政府组织考核澄海区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18. 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沙坣社区文化中心举行百人插花活动
  19. 汕头市侨联热情接待莅汕参访的台湾中华侨联总会访问团
  20. 我市召开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推进会
  21. 转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的通知(汕招办〔2015〕106号)
  22. 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进园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23. 市水务局党组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
  24.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25. 龙湖区召开民主党派暑期座谈会
  26. 西马仑掠过莱长及时渡运800辆汽车出南澳岛
  27. 坪山区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20220424
  28. 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食堂服务员培训工作
  29. 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1月23日整治工作情况
  30. 国土资源部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作再动员再部署
  31. 广东省拟成立全国首个省级三旧改造协会
  32. 深交所上市推广部赴坪山区调研
  33. 关于调整汕头市澄海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
  34. 汕头市耕地储备指标挂牌购买公告汕公资耕指交告字〔2018〕第2号
  3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3:36
  36. 市海洋与渔业局监测站联合南海水产研究所开展粤东近岸产卵场调查
  37.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执勤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采购编号PZH019B019
  38. 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交流座谈会
  39. 第三届中国网络运营高峰年会16日在我市举行
  40. 坪山区交通质量提升重点项目坪山区黄竹坑路前期工程进展
  41. 汕头市公安局出入境建设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JR201711竞争性谈判公告
  42. 关于SCG2017062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技术大楼高清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43. 关于印发汕头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重点行动计划的通知
  44. 关于贯彻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45. 坪山区群团工作部开展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广东省先进集体推荐工作
  46. 我市目前暂无旅行团在巴黎
  47. 征收土地预公告汕国土资公〔2014〕27号
  48. 坪山区行走马峦走进沙壆重点整治卫生和消防问题
  49.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50.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路中间绿化带缘石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69中标公告
  51. 坪山区交通轨道建设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2. 汕头市供水水质监测项目中标公告采购编号PZH021A029
  53.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今开幕
  54. 深创赛国际赛坪山行业总决赛圆满落幕
  55. 2017年第31号公告2017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结果2017年8月18日
  56.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57. 坪山区马峦街道开展活动关爱辖区居民20220424
  58. 坪山区开展2019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培训
  59. 2018年1月15日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简报
  6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3:36
  61. 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召开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暨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
  62. 南澳县消防救援大队场库室升级改造及装修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63. 坪山区派员参加2019年全市农业统计半年报业务培训会
  64. 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濠江区千户特困家庭帮扶家用设备与家具配套采购及服务送货安装项目(编号HGCG2016022)的中标公告
  6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10 00:13:34
  66.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关于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67.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立法调研座谈会
  68.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入龙田街道办事处开展指导调研工作
  69. 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动态(5月23日)
  70. 坪山区统计部门组织参加全省贸易统计业务视频培训会议
  71. 汕头市潮阳区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72. 坪山区财政局荣获2016年度深圳市财政总决算编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73. 汕头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大唐南澳勒门I首台风机吊装成功
  74.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八届汕头市专利奖的奖励决定
  75. 坪山区汤坑小学英语科组荣获深圳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76. 金属探测器投入亚运火炬传递安检工作
  77. 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78. 坪山区整治短小支流建设水美坪山
  79. 汕头市部署对殡改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80.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赴坑梓街道办事处开展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现场服务
  81. 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沙田社区组织举办两学一做暨社区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
  82.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收视率调研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83. 汕头市耕地储备指标挂牌购买公告
  84. SCJ2018002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高速商务彩印及胶装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85. 市政协举行各界人士迎春茶话会黄志光出席
  86. 省人大视察组肯定我市练江整治成效
  8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3:37
  88. 关于开展2013年度坪山新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89. 汕头市潮剧研究传承中心(广东潮剧院)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90. 坪山区六和社区组织开展物业知识培训活动
  91. 汕头市警备区到潮南区检查人武部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情况
  92. 汕头保税区举办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93. 坪山六和社区开展2019年关爱自己珍惜生命拒绝毒品健康下一代
  94. 坪山区和平社区开展情绪知识学习活动
  95.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包组2第二次招标公告
  96. 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培训
  97. 汕头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效果评估项目(项目编号PZH020A091)竞争性磋商公告
  98. 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开展家具企业联合执法
  9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3:32
  100. 潮阳区高铁站电子违章记录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