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汕国土资公〔2014〕2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圳市等9市2011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1〕772号)的精神,为实施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对龙湖区新津街道辛厝寮经济联合社及龙祥街道夏桂埔、周厝塭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南扩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位于龙湖区金砂路以北、韶山路以东、玉山路以西属于辛厝寮(面积约18.924亩)、夏桂埔(面积约0.573亩)、周厝塭(面积约1.894亩)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共约21.391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国土房产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汕发〔2009〕10号)精神,按《龙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五、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按《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的查询以及实施存在问题的举报。
八、联系电话:88465447、88849209。
特此公告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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