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妇女群众定向普法效果好
《与法同行》专栏节目的开设,是一种定向普法行为,它能有效增强她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以及如何应对家庭暴力等,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近日,珠海斗门区妇儿工委办、区妇联、区电台、区普法办联合开设《与法同行》专栏节目,通过以案释法,把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不断提升普法实效,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本报9月8日06版)
有关部门联手开设普法节目,定向地把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增强她们的法律和保护意识,这种做法挺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据权威调查显示,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有24.7%的家庭存在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大多数为女性,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才报警。从这一数据不难看出,家庭暴力对女性的伤害较大。
家庭暴力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家庭暴力使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很容易导致婚姻的破裂和家庭的离散。有的受害者在忍气吞声、长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态下,报复杀人,酿成恶性事件。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容易使孩子的情绪产生恐惧、焦虑、厌世的心理,并且,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在他们成长后大大增加了使用暴力的可能性。
遏制家庭暴力需要破除旧的观念。以往,受到伤害的家庭妇女,之所以选择了隐忍,主要认为这是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除了这一观念外,还有一点就是没有能真正为自己撑腰的人,缺少有效的保护。反家暴离不开妇联等组织的积极帮扶和引导,需要司法部门的合作,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打击力度,对施暴者予以惩戒、对其行为予以强制矫治,给受害人提供相应的救济和保护,从而抚平受害人的创伤,使其积极勇敢地面对人生。
遏制家庭暴力需要法律支持。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家庭暴力的范畴,规定了对实施家暴者的惩处手段,想必有了法律这个更强大的“娘家人”,必将对施暴者造成更大威慑。
普法宣传人人有责。斗门区有关部门联手开设《与法同行》节目,通过案例释法,把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这是一种定向普法行为,它能有效增强她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以及如何应对家庭暴力等,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社会问题,反家暴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广大群众集中学习、领会其要领,最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好预防和化解家暴工作。同时,希望每一个妇女在受到家暴的侵害时,都要用法律做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