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下放区公安分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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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下放区分局实施的通知》的要求,自2019年10月8日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审批业务下放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增城区公安分局窗口办理地址为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窗口电话:82629975)。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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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0:04: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