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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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发现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记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记分超过24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60分的;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现向社会公布记分名单。
***:番禺区医疗机构2022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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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记分依据 | 记分 |
来福士口腔专科门诊部 | 2022年1月4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 2 |
侨城侨立口腔门诊部 | 2022年1月4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 2 |
尚善德雅口腔门诊部 | 2022年1月6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维雅口腔门诊部 | 2022年1月11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张凯内科诊所 | 2022年1月11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2 |
众一齿科口腔诊所 | 2022年1月12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6 |
众一齿科口腔诊所 | 2022年1月12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 2 |
优德平康口腔门诊部 | 2022年1月1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第五款 | 4 |
章冲乔雅口腔门诊部 | 2022年1月19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 2 |
晟杰诊所 | 2022年1月25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及第八条第一款 | 6 |
广州市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 | 2022年1月26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及第七条第六款 | 3 |
侨大口腔门诊部 | 2022年1月26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南双玉村刘演玲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2年1月26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 2 |
智仁新口腔门诊部 | 2022年1月2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吴开阳诊所 | 2022年2月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 1 |
半岛口腔门诊部 | 2022年2月11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锦标诊所 | 2022年2月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 12 |
刘敏敏口腔诊所 | 2022年2月16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12 |
和美口腔门诊部 | 2022年2月1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广壹口腔门诊部 | 2022年2月21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家佳康汇康诊所 | 2022年2月22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第二款 | 2 |
心艺口腔门诊部 | 2022年2月2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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