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法制办关于公布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穗南府法公〔2018〕1号)
穗南府法公〔2018〕1号
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穗府令第52号)第十六、二十九、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现将2017年经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的南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目录中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已在南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广州市规范性文件库”刊载,并可在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广州市规范性文件库” (http:// sfzb.gzlo.gov.cn/sfzb/index.do)中查询。“广州市规范性文件库”中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具有纸质文本的同等效力。
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的南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执行,并可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审查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根据公布目录予以监督。
***: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联系人:谢天,电话:39050193)
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穗南府法公〔2018〕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