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未截污地区停止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建议
标 题: | 关于在未截污地区停止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水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此,市、区加大了污水处理的工作力度,也制订了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04]299号文)、番禺区政府(番府办函[2004]121号文)、番禺区物价局(番价[2004]26号文),从 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尽快实现污水统一处理。特别是要加快新中心城区??南区的排污管网建设,尤其是要重视和加快农村排污管网的规划和建设。 二、在未实现截污的区域,停止收取污水处理费。水资源保护和污水处理,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共事业,政府要切实履行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公共设施的建设顺利推进,而不能只停留在收取费用这一层面上。
|
问题答复: | 黄碧梅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6号《关于在未截污地区停止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粤价〔2008〕257号)要求,为充分运用价格政策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快我省污水处理步伐,确保“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按时完成,到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凡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地区,必须在2008年6月底前开征,已开征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0元/吨。 目前,我区仅前锋净水厂一期10万吨建成,并投入运行。“十一五”期间,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的生态环境,保持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把我区建设成最适宜居住和创业之区,区政府正在建设前锋净水厂二期工程、大石、南村、钟村、大岗、榄核、化龙、东涌、中部等九大污水处理系统,新建管道 污水处理收费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全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增强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观念;有利于利用价格机制,控制污水排放,达到节约水资源、减少排污量的目的。 污水处理收费是对一个区域而言,所收费用专项用于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国家政策,今后一段时期还将保持该项收费。 我区污水处理费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使用,用于全区范围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营运。污水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目前我区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建设正在全面开展,分步实施。随着截污管网的完善,我区的水污染状况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