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工作指南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的通告》(粤市监规字〔2020〕5号)(下称 《省通告》),从2020年9月5日起,广州市天河区正式实施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业务,相关工作指南如下:
一、备案范围
(一)广州市天河区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进行备案。
二、办理要求
(一)在《省通告》发布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在2020年9月5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天河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凭据。
(二) 《省通告》实施之日2020年9月5日起,新开业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天河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凭据。
(三)已备案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备案,交回原备案凭据,领取新的备案凭据,原备案号不变。
(四)已备案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停止服务或注销主体资格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机关提交注销申请和原备案凭据,以便备案机关注销备案。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首次备案、变更备案及注销备案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广州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备案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核查营业执照及主要服务对象经营许可证信息。委托他人现场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方式、办理地址、咨询电话、监管方式
(一)申请人持办理材料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申办。
办理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05窗口
咨询电话: 020-37690333
办公时间:正常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0-12345
信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月路407号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备案机关现场收到备案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备案,及时发放备案凭证。
六、公示管理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布,供公众查询。
七、法律救济
(一)行政复议
部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天河区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4号窗口
电话:020-85590146、020-85590146
网址:http://www.thnet.gov.cn/xzfyzl/xzfybszn/
(二)行政诉讼
部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
电话:020-37890836
网址:http://www.gty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