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受到三部委表彰
2006年4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评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单位。
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百日行动。为了确保百日行动的效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前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制定了详细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三次会议拉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序幕。2005年9月14日,召开了各街道主任工作会议,许志副区长作了动员;9月20日,召开各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会议,彭德华局长布置了工作;12月16日,召开劳动保障工作协会会议,号召会员单位发挥维权表率作用等,广泛动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两网”平台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开展。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1月25日,共巡查企业18654家次,网上监控企业12538家、劳动者376566名,监控内企业基本上按时足额发放了工资,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堵塞马路等恶性事件。(三)三次行动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动推向高潮。2005年10月11日开展了为期15天的饮食服务行业专项检查、2005年11月17日,开展了为期20天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元月3日开展了工资发放大检查等,为7670多名劳动者追发工资941.5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劳动保障局 丁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