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检查评价工作开启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排名最后将问责
8月7日上午,我区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检查评价工作岗前培训会在区城管局举行,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检查评价组成员参加。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的城市环境目标,优化城市管理检查评价措施,根据城市管理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从化区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检查评价方案》(下称《方案》),以考评方式促进城市管理提升。会议详细解读了《方案》具体内容,明确了检查评价工作纪律和后勤工作安排,并对检查评价组成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检查评价时间为8月7日—10月15日,检查对象分为两个序列,一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序列,另一个是各园区管委会、流溪河林场,以及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序列。检查评价项目根据单位的职责而设定,普遍包括组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检查评价范围分为必检范围和抽检范围,必检范围包括各圩镇、105国道、106国道、355省道、辖区主次干道、严管路、示范街、文明广场、城区市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抽检范围为各镇(街)的村(居)。
检查评价人员在各受检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共40人,分为4个小组,其中有2名区人大代表和2名区政协委员负责全程监督评价工作。各检查小组将根据检查的结果计算出各单位的得分,最后将报区城管局汇总,并按照两个序列对各单位进行排名。按照不同序列,每次得分排名在该序列最后一名且评价分数低于70分的单位,其单位主要领导将被约谈提醒。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名且两次评价分数均低于70分的单位,其单位主要领导须在区委常委会上作检讨。
据介绍,城市管理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检查评价工作结束后,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检查评价方案,建立常态化检查评价机制,对各有关单位实行常态化检查评价,以巩固城市管理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成效,维护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 (记者马琬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