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建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下发了《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工作方案,坚持严格依法原则、全面真实原则、及时便民原则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按要求公开信息。我局认真编制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
(三)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和效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平台建设,通过办公场所信息公告栏、越秀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和渠道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水平效率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全局组织学习《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的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今年以来,我局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共两次,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网及省政务服务网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我局各单位的机构设置组成、主要职能、服务范围、办公地点、服务电话、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联系方式和举报投诉途径等。今年以来,按要求完成整理并加载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标准目录129项、市政服务领域标准目录7项。主动公开信息1157条。其中,机构信息类2条,工作动态类113条,行政执法类103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其他文件信息5条。受理并按规定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
图1 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
图表2 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3年主动公开数量对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时效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仍需增加,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三是业务人员学习和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化、时效性化建设。我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越秀区政务公开和网站发布的相关工作制度,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2、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长效机制。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3、继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我局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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