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奶办开展第二季度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广东省动物及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抽检任务的通知》(粤农函〔2016〕273号)和《2016年广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与执法方案(生鲜乳)》的要求,6月6日~8日,广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二季度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端午节前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同时完成了省农业厅下达的第二季度生鲜乳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工作。
抽样过程中,我办工作人员根据《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和《生鲜乳运输车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的要求,对我市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从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抽现场取了69批次生鲜乳样品和7批次奶牛槽头料送检,检测项目包括:三聚氰胺、L(-)-羟脯氨酸、硫氰酸钠、黄曲霉毒素M1、总砷、汞、铅、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菌落总数、蛋白质、脂肪等。
经查,我市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和运输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控措施比较到位,生鲜乳收购站和奶牛养殖场标准化管理程度较高,挤奶厅、贮奶罐、生鲜乳运输车和养殖场卫生状况良好,收购站的基础设施、挤奶设备、检测手段、人员资质等方面基本上符合《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添加三聚氰胺等非法物质的违法行为。但部分散、小规模奶牛养殖场仍存在生产记录不完善、防疫管理不到位的现象。针对此情况,我办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限期整改。等整改期满后,我办将联合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我市生鲜乳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