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佳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三水佳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佳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佳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佳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湖路11号二层自编1号 |
环评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湖路11号二层自编1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301518°,东经 113.008067°),租用佛山市汉斯五金塑料有限公司的单层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占地面积为49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投产后年产水性盾构泡沫剂1000吨。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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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改扩建后全厂产生的清洗废水90.72吨/日,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其中32.4吨/日 作为回用水回用,余下58.32吨/日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南部污水处理进水浓度的严者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吨/年,经处理达到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 2、项目抛光、蒙砂工序发出的氯化氢、氟化氢和酸雾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高空排放。 3、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2019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