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的通知
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一、广州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照《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执行,公开平台为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企业产品标准全文自我声明公开后视同企业完成产品标准备案。
二、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应高度重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一是要在前期试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推进计划和方案,以点带面推进自我声明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大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力度,做好企业答疑解惑工作;三是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投诉渠道,不断提高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四是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请及时向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反映。
三、市质监局将组织开展对我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规定的,由企业所在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督促整改;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和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
四、市标准化研究院应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市质监局、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
五、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并对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以及对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前,未按照《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品标准备案。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质监局
2017年1月4日
(联系人:麦丽斌,联系电话:83228113)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