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警方圆满完成五一假期交通安保工作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五一”期间,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特点和本县道路交通实际,全体民警、职工、辅警,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联手各警种、派出所警力,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确保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井然,圆满完成“五一”假期交通安保工作任务。
强化组织领导,深入督导检查。“五一”前夕和假期期间,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钟经光一行到怀集检查督导“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暨安保工作;市整治办督查组深入到怀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黄炳新,政协副主席、公安局政委黄英坤,副局长胡进波等局领导,交警大队梁恒锡、莫展威等大队领导深入一线督导检查交通安保工作。
强化疏堵保畅,落实高等级勤务。全县公安机关启动高等级勤务,交警大队启动一级勤务,全员上岗到位,针对辖区道路交通情况,加强对国省道主干线以及梁村、岗 坪、冷坑等重点墟镇容易拥堵点段、区域的交通疏导、分流绕行,科学疏堵保畅。并组建跨警种五一假期保畅应急增援队伍,高峰期间及时增援一线交警。同时,在本辖区事故多发路段、人口大村村口加大巡逻管控力度、驻守工作安排,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进行交通疏导分流,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源头管控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工作,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粤运汽车站、交通运输公司等 13 家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我县辖区国道G355线、234线、358线、省县等重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开展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注重源头监管,推进“隐患清零”。一是召集组织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负责人召开会议,围绕“五一”期间重点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组织警力兵分多路,深入我县各街道、乡镇、客货运企业开展“隐患清零”工作,对照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任务清单,对各企业重点车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驾驶证扣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三是通过走访逾期未年审重点驾驶人,教育引导使用“交管 12123”APP 参加网上审验学习及网络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及时接受网络教育,推进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隐患清零”重点企业3家,重点车辆23辆、重点驾驶人180多人。
突出整治重点,加强秩序整治。结合我县挂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工作,交警大队联合派出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认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公路整治行动、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行动、整治“百吨王”行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国省道路、农村公路两个主战场同步作战,重点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月29日至5月5日交警部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637 起,暂扣车辆506辆,派出所5月1日至5日共查获交通违法1616宗,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有效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积极开展“两站两员”工作。“五一”期 间,县道安办抽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局和公安交警部门组成3队督导检查组,深入全县农村劝导站、警保合作劝导站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人员在岗在位、现场劝导、劝导日志录入等情况及工作台账进行检查,5 月1日至5日共录入劝导日志18354条。
宣传教育到位,营造安全氛围。在路检路查中,向面包车、客运车驾驶员、摩托车驾驶员等发放“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致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行车,确保安全;充分发挥警车LED 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通行信息及交通安全小提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在平安怀集微信公众号发布“五一”假期交通“两公布一提示”1 次,宣传稿件发布13条;在辖区重要道路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 20 条。结合“两站两员”交通劝导工作和“隐患清零”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派发宣传单张 3000 多 份;在抖音视频平台制作“安全骑行、从 “头”开始”“怀集交警护航你的五一小长假”等交通安全宣传小视频,起到了良好宣传教育作用。
文明交通劝导,提高安全意识。结合我县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在县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在人车高峰期开展定时、定点、定岗、定责的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发现的行人不行斑马线,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过十字路未在斑马线落车推行、逆向行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并要求违规人员参与交通劝导。同时,邀请县电视台随警参战,对文明劝导过程进行采访,与群众互联互动,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何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