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暨五清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常态化落实河长制
12 月7 日,我县召开“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暨“五清”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黎晓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常态长效,切实维护好我县水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县领导申翰杰、谢永红、何伟雄、李奇洪参加会议。
黎晓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切实维护好水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让老百姓喝上、用上清洁干净的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河长要认识到位,明确管理的区域和自身的职责,经常性地开展实地调研,切实做到真看、真查、真干,切实履职尽责。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主动承担任务,切实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要推进河长巡河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落实七项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结合创建省卫生县城、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加大绥江、中洲河、马宁河县城段景观的整治提升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常态长效。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河长制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爱河护河氛围。各镇(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到“责任明、情况清、措施实、追责严”,逐步构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县委县政府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申翰杰主持会议。
副县长何伟雄传达了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通报我县今年以来河长制有关工作情况。
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司法、林业、农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李光吉杨招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