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封开县大玉口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
封府函〔2020〕63号
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封开县大玉口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
大玉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封开县大玉口镇总体规划( 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城镇性质。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商品贸易中心,是封开县农业基地和木材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业、木材加工业的农贸型城镇。
三、人口与用地规模。人口规模近期(2020年),镇区人口0.52万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6.63公顷,人均用地面积51.21平方米;远期(2030年)镇区人口0.75万人,远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8.21公顷,人均用地面积50.95平方米。
四、用地发展方向。近期向镇区西面发展,远期向北面发展。
五、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城镇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防灾等基础设施,并统筹安排各类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布局,促进基础设施资源共享。
六、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的污染,做到达标排放。城镇生活垃圾统一运送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不断完善道路绿化,提高居住区和工厂及单位的绿化率。
七、《总体规划》是大玉口镇城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明确实施重点和建设时序,你镇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点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镇规划的意识。你镇要按照本批复精神,根据大玉口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镇应当将《总体规划》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或者专门场所公告,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建设测绘设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封开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