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工业发展五年(20172021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宁办发〔2017〕7号
为推动落实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积极对接肇庆市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产业建设,大力发展主导产业,确保如期实现工业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我县工业发展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发展目标
(一)构建三大产业集群
重点培育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打造我县首个百亿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2017年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12亿元,到2021年,年度产值实现40亿元,年均增长35%。重点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集群,2017年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产值20亿元,到2021年,年度产值实现60亿元,年均增长30%。
(二)引育3家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十亿元企业
到2018年末,成功打造首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到2021年末,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3家。
(三)新增37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
到2018年末,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8家。到2021年末,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37家。
(四)推进与珠三角地区产业共建
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项目,到2018年末,力争引进投资额超1亿元企业10家以上,投资超5000万元企业20家以上。到2021年末,力争引进投资额超1亿元企业50家以上,投资超5000万元企业100家以上。
二、实施重点
(一)林浆纸一体化产业
发挥资源优势,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发展壮大。以鼎丰纸业为龙头,以中盛纸业、珠江特种纸业等造纸企业为支撑,不断壮大生产规模,大力开发特种纸、高档纸品,力争把我县打造成华南地区最大的制浆造纸产业集群区及文化用纸生产基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升竹木业的精、深加工,积极扩大上游初级产品和半成品的生产规模,大力引进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中、高档竹木产品和工艺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竹木加工企业的竞争力。通过转型升级、技改创新,延伸产业链,将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打造成超百亿产业集群。
(二)先进装备制造业
把握省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裕丰威禾公司新材料、科达公司智能制造、中金镁业镁合金项目为支撑,推进集群式产业链招商,鼓励企业挺进装备制造产业,引导、带动一批具联动效应、带动性强的项目。重点加强与珠三角核心地区企业的合作,着力研发创新,打造一个以新设备、新材料、智能制造和重型机械零配件等为主导的产业集群、一条从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到销售服务等环节完备全产业链,着力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强县。
(三)节能环保产业
立足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和太和工业基地平台,以再生塑料业和新型建材产业为引领,带动节能环保产业新发展。科学利用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91.17万吨年环评指标,加快基地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再生塑料循环产业链条,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形成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深加工、精加工建设,技术研发等一体化的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积极推广集约化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加大科技创新向智能化方向发展,推动太和工业基地陶瓷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快产品转型,抢占中高端市场。
(四)重点龙头骨干企业
建立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名录(包括在建、新建的重大项目),重点扶持我县年主营业务收入超3亿元的企业,集中资源,促进我县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加快实现我县超10亿元企业零的突破。
(五)助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
筛选一批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到1亿元的企业,建立中小企业培育名录库,重点对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快、附加值高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特别在中小企业创业初期资金不足、扩大规模用地缺乏、融资较难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抢抓机遇,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和企业两方积极性,积极承接珠三角企业将生产环节外移,实现产业跨区域对接,融合发展。推动新引进项目与原有产业联动发展,激发原有产业发展潜力,把产业共建引向深入,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实现工业振兴发展。
三、扶持措施
(一)实行奖励支持
1.对在我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我县国、地税部门登记并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超30%且创税增幅不少于3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
2.对在我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我县国、地税部门登记并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超30%且创税增幅不少于2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3.对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企业,按第1项奖励方案执行,不叠加奖励。本奖励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必须于次年3月底前提出申请,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上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发放。(牵头单位:县经济贸易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强协调服务,积极上争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建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融资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提升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县金融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广宁支行)
(三)加强用地保障
优先保障龙头骨干企业、符合省优先发展目录和集约用地要求工业项目发展的建设用地。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实施优惠出让价格。鼓励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通过提高建筑系数或容积率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以江积、高新、竹产业园等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工业土地开发,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管理服务,加快园区整合和产业共建。(牵头单位:县分园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城规服务中心、县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四)优化发展环境
为龙头骨干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生产许可、用地、环保、外贸、资质资格认定等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服务,形成各部门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龙头骨干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企业直通车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按所在地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挂点县领导层级负责的原则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商局、县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五)落实能源专项保障
将龙头骨干企业纳入保用水、用电范围。加强用水需求侧管理,确保企业用水稳定供应。在制订区域用电计划时,将龙头骨干企业的用电负荷需求在网供电指标中单列保障。支持和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交易,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县供电、供水部门。配合单位:县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
(六)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加大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力度,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办学,培养符合龙头骨干企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招用工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广宁县工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阶段工作目标和推进方案的实施,各牵头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考核。一是建立检查监督工作机制,实行季度汇报制度,各责任单位每个季度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二是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年终由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的方案实施情况予以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到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综合考评指标考核体系,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