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籍高中毕业生看过来读书不要钱就业有保障
为动员兴文籍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回乡服务,切实解决兴文县紧缺专业人才量少质低难题,我县决定实施“苗乡人才归巢计划”(简称“归巢计划”)。只要你选择以下专业,兴文县供你上大学,还帮你解决就业。
资助培养对象:
2016年被全日制院校本科紧缺专业录取的兴文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专业及名额:
按10个专业类别(共31个专业)资助培养30名兴文籍应届高中毕业生(详见表一)。
资助标准:
被“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本科提前批和第一批录取的,在校学习(含同类别专业研究生学习)期间按1.3万元/人·年标准给予资助。被其他院校全日制本科录取的,在校学习(含同类别专业研究生学习)期间按1万元/人·年标准给予资助。
回乡服务:
受资助培养学生毕业后6个月内须通过招考(招聘)等方式到兴文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工作,未考上的受资助学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统筹安排到兴文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岗位或公益性岗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不同性质单位的服务时间累加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考录到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年限以其录用岗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和“归巢计划”最低服务年限中较长的年限为准。
因受资助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和解除的(除死亡等特殊原因),受资助方除退还所获资助款外,另须向县委组织部缴纳违约金。
资助程序: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归巢计划”的学生持高考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申请表(见表二)等资料于2016年8月20日前到县教体文广局进行申请。
确定人员。县教体文广局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按“专业类别”资助名额1:2的比例提出资助对象人选报县委组织部(达不到1:2比例的,可将该类别所有符合条件申请人员作为建议人选)。县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资助培养对象,与资助培养对象及其家长(或法定代理人)签订《兴文县“苗乡人才归巢计划”资助培养协议》,分年度拨付培养经费。
考核管理。按照《关于实施“苗乡人才归巢计划”的通知》(兴办〔2016〕6号)文件进行考核管理。
其他事项:
当某个“专业类别”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低于资助名额时,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可将名额调整至其他“专业类别”。
当某个“专业类别”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均为文科生或理科生时,直接按照申请人员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助培养对象。
当某个“专业类别”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既有文科生也有理科生时,以申请人员高考总成绩与当年四川省文、理科最低控制线比值作参考,按比值从高到低确定资助培养对象。
详情请咨询:0831-8829632(县委组织部) 0831-8826587或88225***(县教体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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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ybxww.com/兴文/苗乡人才归巢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