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建立奖惩机制强力推进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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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近日,该区出台了《朝天区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按完成工期给予奖惩。自区政府批复乡镇实施方案起240天内完成项目并通过区内自验,奖励乡镇工作经费400元/亩;未按期完工的,不给予相应奖励且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扣减1分。按完成规模给予奖惩。项目通过终验后取得的挂钩节余指标达到项目立项规划节余指标的70%以上(含70%),奖励乡镇工作经费400元/亩;未达到规模的,不给予相应奖励且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扣减1分。按耕地质量等级给予奖惩。项目通过终验后复垦地块耕地质量等级评定80%以上达到九级,奖励乡镇工作经费200元/亩;未达到评定等级的,不给予相应奖励且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扣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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