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发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几点建议》(第20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乡村振兴专门机构”的建议
今年5月,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广元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组的通知》(广农领〔2019〕4号)文件,确立了广元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5”推进机制,确定了综合协调组和各推进组组长单位及参加的市级相关部门,明确了综合协调组、各推进组工作职责,对参加的市级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细化和分工。对于您所提的“负责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争取项目资金,向下指导,督促工作推进落实”的建议,在各推进组的职责中都已作了明确。
二、关于“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建议
按照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在对接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充分征求县级相关部门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广委发〔2018〕10号)和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精神,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引领、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完成乡村振兴优先任务,推动产业振兴、建设特色农业强市,推动人才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智力支撑,推动文化振兴、打造乡风文明新乡村,推动生态振兴、建设美丽宜居新乡村,推动组织振兴、构建乡村和谐善治新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美好,深化改革创新,提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保障和加强组织实施十二章节作了全域规划。2019年5月,出台了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广委发〔2019〕5号)文件,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推进列出了时间表、路线图和方向标。
三、关于“统筹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乡村振兴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为此,我们要强化系统性思维,准确把握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充分挖掘乡村的多种功能和价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重中之重,把生活富裕作为中心任务,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坚定下好乡村振兴这盘大棋。坚持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要突出系统规划,树立多规合一理念,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既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市战略规划,又立足实际,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乡村发展规律,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循序渐进、稳妥实施。
四、关于“确保乡村振兴资金支持”的建议
全面落实“四个优先”总方针,特别是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全市健全乡村投入机制。一是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县区加大农业农村投入,落实激励政策、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二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生态建设、农村民生改善等。改革政府投资方式,加大专项建设资金对“三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探索设立市农业投资公司,发挥其融通资金、引导探索产业发展和品牌推广等职能作用。改革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补助改股份、改基金、改担保、改分险机制。合理确定农业补贴支持重点方向,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资金投入,加大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三是创新乡村振兴投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在农业农村投融资等方面的带动作要,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发展。四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和地方主导产业及大中型龙头企业支持,支持重点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以及涉农小微企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农户发展。五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定向、精准支持乡村振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9日
(联系人:秘书科 徐文军 联系电话:18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