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管局多措并举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一是加强对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广告监测。对涉及违法广告的药品,采取强制下架措施,一律不得销售;对保健食品、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夸大宣传、明示主治功能和治疗效果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及保健食品广告管理规定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二是规范零售药品经营行为。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在全县所有零售药店经营场所设立非药品专柜,把保健食品、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与药品严格区分开来,方便消费者正确识别药品和非药品,防止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
三是倡导行业自律。利用药品经营行业协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营销人员的诚信教育,加强药品经营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自觉抵制虚假广告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主动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在企业间形成良性竞争,在行业内形成诚信经营的氛围。
四是加大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药品广告宣传、且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按假药进行查处;对部分零售药店为他人提供场所,无证经营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行为,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李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