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5月8至5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中心领导班子是否落实三个聚焦、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标尺,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妇女儿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心办公室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印发至各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通过整改专题研讨会,统一了思想认识,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中心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负总责;党支部副书记、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抓好分管业务工作整改;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具体落实整改细则工作;整改工作下设中心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资料汇总及撰写报告等工作。中心班子成员经认真研究,制订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33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中心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创建等级医院及推进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建设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巡察组反馈的16个大项33个方面问题进行落实整改,督导各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严格按照工作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对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6个大方面共33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时限较长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到位
(1)针对理论武装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委员会经过研究,制定并行文《2021年中心党支部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二是中心党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全体党员、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健康中国行***精神、党的十九大相关文件精神。三是按照区卫健局党委每季度下发的党建任务清单,召开中心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专题生活会。
(2)针对政策理论学习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医务科按照中心主任办公会要求,重新完善修订了《中心职工学习制度》,再次明确各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职工学习方式、范围、内容、组织形式等,做到政策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二是职工大会上,就巡察整改推进情况,中心党支部副书记组织中心职工、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与中心业务相关的政策文件。
2.开展党的主题教育活动不到位
(3)针对开展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党员干部未对照18个是否查找问题,分别找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重新完成相关剖析材料,同时强调中心三个党小组在后期三会一课中再次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传达,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党支部副书记就《两转一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未按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对三个党小组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重安排轻落实情况,在思想上作出自身剖析材料。三是按照2021年党史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我中心分别对三个党小组开展党史教育主题生活会中全体党员目前存在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办公室在重新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制度》,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中心班子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在意识形态业务工作的责任分工,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室、党支部年度绩效考核中;二是各科室负责人在中心主任办公室分别汇报第三季度科室风险意识工作报告,主要领导对汇报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就下一季度工作进行安排。
(5)针对管控措施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会同中心办公室制定并行文关于《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4个制度,要求中心中层干部群、各职能科室群、各临床科室群按照文件明确工作管理人和管理责任。中心网络安全工作会上,分管领导组织中心职工学习了上述文件,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班子成员关于中心QQ群、微信群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专题会。
4.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
(6)针对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管领导勒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对未进行完整周期体温检测登记再次进行梳理及分析,并提交客观事实的书面材料。二是中心医务科重新修订了并行文《关于中心疫情防控专班的通知》,对疫情处置工作专班中辖区疫情排查及防控、发热哨点及预检分诊、环境消杀、核算采样、新冠疫苗接种、集中隔离、舆论信息发布等相关人员及职责进行了完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稳定;三是根据国家卫健委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心护理部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再次召开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会,中心主任再次强调:对疫情工作思想懈怠的中心职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对疫情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重大传染病法》、《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顶格处理。
(7)针对落实重要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管领导会同基本公共卫生科制定并行文《关于成立仁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质量控制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重新修订《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卫质控督查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分工。中心分管领导对2020年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部分指标不达标,后期督查整改仍未达标的三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中心基本公共卫生科制定并行文《关于仁和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工作推进会上再次向中心各科室、村(站)卫生负责人进行了讲解,使年度考核结果与拨付分配资金相挂钩,切实提高公卫人员的积极性。
(8)针对落实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管领导会同基层保健科制定并行文《2021年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基层保健科组织全区基层医疗相关人员召开2021年仁和区妇幼基层保健上半年考核未达标事项专题研究会。二是中心分管领导要求基层保健科室人员要多与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领导进行沟通,请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及基层保健人员高度重视相关任务指标,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9)针对执行医保改革政策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管领导会同财务科制定并行文关于《成立医保相关工作小组和健全医保相关制度》的通知,财务科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召开医保付费改革管理工作专题会;二是在医保领导小组工作会上,分管领导再次强调医保收费管理的重要性,要求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医保违规行为内部处理制度》加大医保管理工作考核力度,如再次发现对执行医保管理工作不力科室,以核减相关责任科室医疗收入的形式扣发当月绩效。
(10)针对落实基层民主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工会主席会同工会委员制定并行文《中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同时《成立中心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小组》;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相关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议案作出决议、决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审议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和中心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理念树立不牢
(11)针对医德医风建设有差距,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办公室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成立中心医德医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健全相关制度》的通知,党支部副书记对因态度问题遭到投诉的体检中心医务人员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并要求体检中心相关医务人员分别对医德医风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二是召开医德医风教育培训会,会上,党支部副书记对重新修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进行讲解,同时通报2021年攀枝花市纪委关于2起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12)针对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财务科近期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成立中心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对相关工作制度,相关人员职责及监督程序再次进行修正;二是中心分管领导对收费室、全科、检验科医务人员开展价格管理培训会,同时对领导小组成员执行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监督不到位进行追责问责。
6.履行职责不充分
(13)针对督促管理对象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管领导会同基本公共卫生科制定并行文《关于成立仁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质量控制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重新修订《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卫质控督查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分工。二是基本公共卫生科针对2019年2020年发现的相关整改问题不力情况,重新进行了梳理,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督查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将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督察小组文件要求,对2021年度未达标的公卫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行通报,切实加强公卫人员责任心。
7.安全使用财政资金意识淡薄
(14)针对惠民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财务科会同乡镇卫生院妇幼经办人员对受助群众未在发放明细表上签字情况进行重新核实,目前相关受助群众已在表格上签字并按手印,中心财务科对补交资料进行存档保存。二是中心分管领导会同财务科对定点医疗保健住院分娩流程,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的通知》进行了整改。
8.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5)针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办公室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制定并行文《关于中心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并同时修订《关于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的通知》。中心主任办公会会上,经班子成员研究,一致同意按制定之日起,执行上述两个制度,同时将文件分发至各科室学习;二是中心财务科对2016年--2020年相关支付审签单据再次进行梳理,坚决杜绝未经集体研究支付各项预算资金。
(16)针对资金支付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分管领导会同财务科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中心资金审批流程制度的通知》,要求中心财务科对财务支付审签额度及程序进行签字审批,完善医疗救治报销要素,杜绝上述无审批无依据的报销费用再次发生;二是中心财务科组织临床科室负责人学习《仁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和《关于中心资金审批流程制度的通知》相关文件;三是对巡查中发现的多报销差旅费用进行清退。
(17)针对接待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办公室会同财务科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中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对接待审批程序进行了修改: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相关领导及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宾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访目的及活动内容等,填写好接待申请审批表,及时通知办公室,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参与接待。二是财务科对中心2016年至2020年公务接待费再次进行梳理,坚决杜绝接待后审批的情况。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坚决
(18)针对违规发放钱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中心立即清查并责令已领取劳务费的职工在30日内予以清退。二是财务科对中心2016年至2020年相关津补贴的发放情况再次进行自查清理。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执行相关津贴补贴发放具体措施和办法,规范中心津贴补贴发放正面清单,从而规范发放各种补贴,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的长效机制。
(19)针对超标准报销费用超标准报销培训资料费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财务科对相关职工培训期间多报销费用予以清退。二是中心分管领导在提醒谈话会上要求财务人员要深刻理解掌握财经纪律各项制度,全面清查虚假报销差旅费、重复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同时对自身分管财务工作出现的管理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10.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足
(20)针对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班子成员召开垫付老妇幼家属楼水电费专题会,并拟定解决方案;二是该方案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目前我中心已完成第一阶段相关工作。
11.依法依规管理的意识不强
(21)针对制定的部分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办公室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对我单位原休假规定中规定职工请病、事假首先用当年年休假冲抵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明确了职工请病、事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是根据中心执行的《关于进修学习、短期培训及参加学术会议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进修培训人员,如超过15天以上,将参照《攀枝花市仁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相关住宿费、公杂费、伙食补助费进行报销。
(22)针对依法议事决策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对返聘人员的工资组成进行调整,主要以劳务工资、补充绩效工资为主,劳务工资根据返聘人员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强度进行协商。补充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绩效分配方案标准核发并对中心返聘人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二是针对提前休2020年年休假,违反相关规定事宜,我中心已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23)针对内部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职工大会上,中心党支部副书记组织中心职工、党员干部学习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9年版)进行补充说明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同时在会上对药品自查问题整改不彻底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将中心《关于审定抗菌药物处方医师的通知》再次下发到各临床科室要求认真学习,对中心医生开具限制级抗生素被市三医监管通报批评的事件,中心已按照《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下发了对医生超权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通报。三是中心医务科将对各科室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如再发生上述问题,以核减相关责任科室医疗收入的形式扣发当月绩效。
12.工作作风不实
(24)针对制定文件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副书记组织支委委员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再次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能分解表》明确了工作任务、具体职责、责任领导、协办科室。二是下一步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学习,力戒形式主义,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结合自身实际如实撰写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25)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已重新修订并行文《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再次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能分解表》明确了工作任务、具体职责、责任领导、协办科室。二是职工大会上开展中心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专题会,会上支部书记对上半年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各科室负责人对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
14.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6)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委员重新组织学习《三会一课纪实规范》及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支部工作职责》。会上,党支部副书记再次要求三个党小组组长对每月开展的三会一课进行梳理,同时强调在讲党课过程中不能以学习文章代替,再出现此类问题将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27)针对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委员重新组织学习《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会上,党支部副书记再次强调支委会成员要明确任务,按照支部换届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局党委报批。
(28)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委员重新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攀枝花市仁和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求支部委员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的条件、要求、材料、程序要认真审核,杜绝考察登记表出现入党介绍人一人签字的情况,杜绝发展对象未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就推荐吸纳的情况。
(29)针对服务管理党员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委员重新组织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办法》,会上,党支部书记再次强调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30)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委员重新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会上,党支部副书记再次强调从2021年起,由中心财务科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核算后,按月交纳党费,并建立每月党费收缴台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15.不重视制度建设
(31)针对重要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办公室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制定并行文《关于中心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并同时修订《关于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的通知》。中心主任办公会会上,经班子成员研究,一致同意按制定之日起,执行上述两个制度,同时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废止;二是中心办公室制定并行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提高记录质量的通知》,现将文件下发至各职能、临床科室。
整改状态: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32)针对制度废改立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办公室近期对工作例会及会议管理相关内部制度的更名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发文,同时废止并归档原老文件。二是对巡察组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职能各临床科室有问题的相关文件也重新进行修改并发文。
16.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33)针对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分管副主任会同各科室对激励人才的建议,制定并上主任办公会,班子成员一致同意执行《中心人才管理激励机制》和修订后《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基金考核实施方案(2022年试行)的通知》,后期将绩效实施方案在年底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通过后在2022年试行。二是因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单位人手相对不足,明年我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多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省、市医院进修学习。
三、巩固成果,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中心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制度、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落实的,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坚决把区委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
(二)进一步抓常作风建设。把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党史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立足党建和业务本职工作,倡导勤政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对违规违纪现象作为反面教材,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持续提升整改成效。坚持思想不松、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和长期整改的,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台账,逐项列出清单,逐项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2-3989089;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正义路18号;电子邮箱:rhfybjy123@163.com。
攀枝花市仁和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