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地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基地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能力,提高新时代下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基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确保基地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工作稳步推进。现就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专家以安全生产领域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为重点,涵盖化工类、工贸类(含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建筑施工和城市安全(含消防、城市燃气、电力、道路交通)类五个专业领域范围。
二、推荐名额
(一)行业部门及集团公司:结合区域工作特点,重点推荐熟悉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本区域重大风险,具有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工作丰富经验的,可推选2-3名。
(二)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每个单位推荐专家名额1名。
(三)每名人员仅限推荐一个专业,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重复推荐。
三、推荐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熟悉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能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三)从事专项工作在5年以上,有较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理论水平和处置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员。在相关领域从事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满10年以上,熟悉相关专业业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丰富现场处置经验的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有较强的参与事故调查分析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能够长期在航空基地有效履行职责的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选聘工作。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对于提升基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减轻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的实际,确保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选聘工作落到实处,安委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家评审遴选。
二是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工作。各单位要深入了解参与选聘人员情况,从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等方面全面考察,把最具有权威、最具有经验、最具有价值的专家选聘到基地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之中。要认真组织推荐专家填写专家申请表,核查申请表中相关要素,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于8月12日前报基地安委办(联系人:张帅 联系电话:182****6780)。
***:西安航空基地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
西安航空基地安委办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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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基地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