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拟对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新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新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2日。
电话:029-83812836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16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综合科(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代新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代新工业园内 | 西安临潼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代新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6920m2,总建筑面积48000m2,建设标准厂房并配套建设办公建筑,建成后全部引进装备制造企业,以出租或出售两种方式经营。各企业进驻标准厂房后,均需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代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产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要求对生产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尽可能的分类回收综合利用,对于不能再利用部分应统一收集,运送至指定地点,委托卫生填埋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专人运送至指定地点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生产废气:项目引进装备制造企业,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少量喷涂、粘结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要求各企业入驻后,加强车间通风,并配备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使得车间烟尘、有机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二级标准要求。另外各入驻企业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此基础上,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项目噪声源为入驻企业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调查各装备制造企业噪声情况,项目区噪声级为60~90dB(A)。要求各类企业做好隔声、减震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