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临潼区卫生局扎实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2010年12月13日下午,临潼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在区妇幼保健院隆重举行。区卫生局局长缑苏勤出席会议,全区各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华远医药公司代表,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加大会。
会议由区卫生局副书记纪检书记师怀民同志主持,区药监局副局长黄克稚,区卫生局副局长邢小伟出席了本次会议。邢小伟副局长就实施基本药物各项要求作了具体安排部署,黄克稚副局长就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作了详细解释。配送企业代表并作了发言,表示信守承诺,严格履责,做好“三统一”药品配送。会议期间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与药品配送公司现场签订了药品配送合同。
区卫生局局长缑苏勤在讲话中指出,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既是打破“以药养医”的一项突破性制度创新,也是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优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在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政策落实,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推动我区医改稳步前进。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的启动,标志着临潼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