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拟对陕西法珂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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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关于2019年8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4494484 通讯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710082)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地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概况 | ||||
1 | 陕西法珂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法珂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维修厂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26号创业国际一层 | (一)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及场区地面清洁废水,另员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汽车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先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及《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排放标准,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二)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废气主要为喷漆房有机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漆房为全封闭式,喷漆废气经过“漆雾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后,做到达标排放。 (三)项目经营、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贮存、转移、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食堂按照环保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本项目选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26号创业国际一层,企业租用西安摘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的6-8号房屋从事汽车美容、维修保养、钣金喷漆等服务。根据调查,本项目已于2018年8月装修完毕,正式投入运营。租用总建筑面积约1500m2,其中一层960m2,分布有汽车美容区、清洗区、综合维修区、喷漆烤漆房、危废间、展厅、休息区、洗手间等;二层540m2,分布有库房、休息区、办公接待区等。项目共有员工8人,年工作280天。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5万元,占总投资的5.03%。项目夏季制冷冬季采暖均采用分体式空调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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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珂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维修厂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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