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将信用监管纳入解决执行难工作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阳市将信用监管纳入解决执行难工作体系,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
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失信共享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联合惩戒失信机制作用。各失信名单认定部门通过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推送至各联合惩戒实施部门,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建设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推动形成“守法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让守法守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