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围绕四情倾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坚持以涉检信访预防为重心,围绕舆情、民情、案情、社情等“四情”,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倾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明显实效。
一、围绕网络“舆情”,认真收集处理社情民意及信访稳定信息
一是成立网络舆情领导小组。按照“正确导向、预防为主、及时应对、公开透明、分级处置”的原则,成立网络舆情领导小组,设联络协调办公室,确保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督办、化解工作。二是严密监控网络舆情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监测,查看“天涯论坛”、“烟台山下”等有影响的社区论坛,对涉及全省检察舆情、莱山区域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登记、上报,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建立信息处理联动制度。通过对群众非诉讼渠道信息的甄别分析,对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移送机制,坚持***问效,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访、越级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围绕基层“民情”,全面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一是密织民生工作网络。安排干警定期深入联系点接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拓展服务空间。一方面,安排法律服务团深入村居、厂矿、学校等地,结合检察职能、围绕和谐稳定内容进行普法型宣讲。另一方面,组织全院干警与困难家庭结对帮扶,积极为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维权救助和法律服务,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与法律的温情。三是延伸法律监督领域。根据检察职能,积极深入乡村了解是否存在坑农毁农有罪不立案等情形,认真排查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等比较突出的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涉农等重点群体人员,确保将不稳定因素纳入视线和可控范围。
三、围绕执法“案情”,从源头上预防涉检信访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将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执法关键环节执法行为,纳入关注危险源点,推行法律文书说理答疑制度,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二是突出防范重点。将处理失当引起领导或媒体关注等五种情形“敏感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重点,丰富了案件评查形式,明确按照省院对基层院考核评估标准,集中会查“四种检查模式”,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健全预警措施。做到风险化解过程清晰、责任明确,通过案卷排查出不稳定因素,提前做好布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和问题的发生。
四、围绕辖区“社情”,严防各种涉检信访案件
一是强化内部协同机制。建立完善矛盾化解一体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矛盾评估、预警、化解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二是推行外部协调机制。与公安局、法院、信访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对接制度,通过联动沟通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实现多层过滤、多层分解、多层防范,努力实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首办”工作机制。将接待、分流、办理、反馈、息诉等工作程序纳入统一工作流程中,使首办责任制与各部门工作日常管理、目标考核有机结合,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几个方面对首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考核,使工作责任更加明晰,办理结果更加透明,工作监督更加到位,促进各类矛盾的有效化解。
(王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