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
为了让老年人共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莱山区政府决定对全区80周岁以上的无固定收入老人给予生活津贴,80———89岁每人每年600元、90———99岁每人每年800元。
据了解,莱山区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25839万,占全区总人口(扣除烟台大学和工商学院的人数)的15%以上。其中,60—80周岁老年人23179万。为确保老年人领取生活津贴工作顺利实施,莱山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民政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调度和督查落实。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符合条件并且在本村居住的老年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村、居委会申报,经村委会核实后公示,上报到镇街园区汇总后,报区民政局核准、备档。其他集体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单位申报,经单位核实公示后,报区民政局核准、备档即可。”
据了解,享受津贴的老年人年龄核准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前满80周岁,目前全区承保人数达23179人,占应保老年人总数的100%,投保金额46358元。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津贴的同时,莱山区还建立了老年人日间活动和托养场所。区政府还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爱心企业等深入到老人家里,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让困难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来自社会的关爱,努力消除他们的孤独感和失落感,让老年人有去处、享安乐、得其所。
(刘洁 王晴 姜永奎 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