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除雪公告nbspnbspnbsp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亭网点要积极加入到城市除雪工作中来,自扫门前雪,全力以赴完成除雪任务。
社会化除雪范围:中华路、人民大街、解放大街、八一路、红树路、西山路(街心广场至矿工大街)6条街路的人行道由沿街各单位承担除雪任务,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落实除雪任务、签订《除雪责任状》。
其他街路由各城区政府和管委会负责社会化除雪。组织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公益岗位人员和公民进行义务除雪;与驻区单位签订《除雪责任状》,负责街路中线至路边石及人行道的除雪任务。
社会化除雪时间要求及标准:社会化除雪街路白天雪停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次日早7时前实施除雪。所有除雪区域雪停后24 小时内必须完成除雪任务,除雪质量达到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整齐的堆放在路边,严禁将积雪扫(抛)向机动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
奖惩办法:市除雪指挥部、市综合执法局和各区除雪指挥部要对各单位的除雪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对除雪及时、按时完成除雪任务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除雪组织不力、未按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曝光。
阜新市除雪指挥部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