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财政局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政府阳光
为保障复学复课后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无忧,近日,芝罘区财政局安排2020年春季各学段学生助学金185万元,用于落实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受益学生达2800人。
一是拨付学前教育资助资金145万元,受益儿童2400余人。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中3-5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资助面为3-5岁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二是拨付高中教育助学金30万,惠及300人。高中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人数的10%,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至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三是拨付中职助学金10万,惠及100余人。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为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孙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