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山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我区新闻工作者及各条战线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同志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宣传水平和我区新闻作品的质量,根据《南山新闻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版)和《实施细则》(修订版),区委宣传部决定开展2016年度南山新闻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区直各单位、部门、街道党工委、驻区大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工作人员),各新闻单位记者、编辑等。
二:作品要求:2016年1月 1日-2016年11月 21日期间在各级公开新闻媒体上刊播的反映南山各项事业及工作动态的新闻稿件,包括消息、通讯、言论等。
三、参评办法:提交作品和《南山新闻奖申报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于2016年11月21日前报送到区委大楼A1802室区委宣传部新闻科,过期恕不受理。
四、评奖流程:我部将组织相关专家、资深媒体人士,根据参评稿件数量和质量评选出报刊类和广播电视类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给予奖励。具体细则以《南山新闻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版)和《实施细则》(修订版)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天龙 联系电话:26542069
《南山新闻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版)和《实施细则》(修订版).doc
南山新闻奖申报表.doc
中共南山区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