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东城旧城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仪式
今天上午,东城旧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举行了运河路以南片区私有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仪式。33户选择房屋置换的拆迁居民顺利领取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副市长闫树信到现场监督、指导签约过程。
据了解,为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东城旧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做好原市属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协调市城乡规划、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落实安置房规划设计、征收补偿资金拨付、土地储备及土地供应等事宜,同时还开展了房屋评估结果反馈及公示、政策解释、临时过渡安置房落实等工作。经过广泛发动和耐心解释,原农机开发公司、农场局、乳品厂、艺品厂的68户住户非常拥护和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体住户均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其中,34户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20户已领取了补偿资金1054万元;33户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按照腾空交房顺序高高兴兴地领取了安置房选房顺序号。另外一户还未确定补偿方式。
同时,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户,在11月30日至12月14日、12月15日至12月19日、12月20日至12月29日腾空交房的,分别奖励被征收房屋正房面积10%、7%和3%的面积;对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户,在上述期限内腾空交房的,分别奖励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金额的10%、7%和3%。除上述奖励外,被征收人在11月30日至12月4日、12月5日至12月9日、12月10日至12月14日搬迁的每户还分别获得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搬迁模范奖。(尚冠华 燕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