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质监局对眼镜店进行集中检查
时值中小学生开学后的验配眼镜高峰之际,为了更好地规范眼镜店的配镜行为,防止配镜过程中以次充好,让学生配上舒适、合格的眼镜,县质监局于近日组织执法人员和计量技术人员对县域内的眼镜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分赴多个乡镇眼镜店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所经销者是否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眼镜生产许可证,查验验光单,或眼镜的吊牌、模片上有无标注以xk位数许可证编号以及蓝白色"qs“质量安全标志。还查看了配眼镜用的镜片、镜架是否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证明,以及验光检验设备,包括电脑验光仪、镜片箱等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志,验光、配镜的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等内容,执法人员针对不具备眼镜配制条件的眼镜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无证开展配制眼镜业务的门店依法进行了处罚。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检查人员还向每个眼镜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眼镜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眼镜店业主的法律知晓度。
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眼镜时应小心慎重,一定要选择正规眼镜店,切不可贪图便宜,在非正规的眼镜店或是地摊上随便购买。配镜时要注意查看镜架、镜片的qs标志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和验光配镜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眼镜架的挑选上,除款式等外观因素外,还有选择适合自己的镜架材料,一般镀层较好的眼镜,色泽均匀,表面光滑,无明显凹凸颗粒,手感较好,标识清楚。消费者如发现企业无生产许可证验配眼镜,可拨打质监局电话1236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