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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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2017年12月9日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于德水所作的《台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审判执行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肩负起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设法治台安、和谐台安、平安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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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4:22: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