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五条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五条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KFQ2017-43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五条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康洋路(黄河路-北一路)道路东侧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全长约1600米,公园及道路绿化总面积约4.7万平方米,投资约1900万元。
2、淮河路(东四路-康洋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全长约1000米,总绿化面积约3万平方米,主要内容是建设道路南侧绿地,对道路北侧绿地进行提升改造,现有人行道进行改造并增加绿道,投资约1200万元。
3、莒州路(黄河路-大渡河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全长约1180米,总绿化面积约4万平方米,主要内容是对现有道路绿化景观进行提升,增加绿道,投资约1600万元。
4、大渡河路(东四路-康洋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全长约1000米,公园及道路绿化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内容是对道路南侧地块建设公园及绿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同时对现有道路绿化景观进行提升,人行道进行改造并增加绿道,改造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00万元。
5、黄河路北侧(东四路-东五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城市景观工程第二期),全长约1000米,主要内容是结合周围地块的业态,对水系沿线进行景观提升,水系清淤等,公园及道路绿化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须参考原有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设计,计划投资约8000万元。
以上五条道路绿化工程,计划新建和提升绿化总面积约为33.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770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设计费计划投资约380万元。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文件、配合图纸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企业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投标企业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投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报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投标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报名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报项目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1)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已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需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若投标人拟投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保证明材料。
(4)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养老保险证明。
(5)社保证明材料须为2017年3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份壹佰伍拾元整(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96655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