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东营市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东营市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平台服务水平,根据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东营市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的通知》(东经信字〔2018〕28号)和《东营市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财企〔2015〕31号),现就申报2017年度东营市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申请主体须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团组织;
(二)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
(三)信用状况良好;
(四)报送服务平台有关情况和有关数据准确及时。
二、申报范围
服务我市石油化工及盐化工、橡胶轮胎及汽车配件、有色金属、石油装备四大产业集群(以下简称四大产业集群)的创新平台、检测平台、展销平台、物流平台、协会平台、人才平台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2.东营市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2);
3.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社团组织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说明;
5.申请奖励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内容、服务范围及其他相关情况等(起止日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二)有关证明资料
1.创新平台:(1)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提供国家级、省级平台的认定证书和文件;(2)正常运行的创新研发平台提供:国家级、省级平台的认定证书和文件,取得专利及科技成果证书和文件,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服务情况及证明材料(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作协议)。
2.检测平台:(1)新获批的国家级质检中心提供认定证书和文件;(2)正常运行的国家级质检中心提供:认定证书和文件,运行及服务行业内企业情况及证明(服务合同)。
3.展销平台:(1)本届展会、经贸洽谈会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展览面积及其证明材料;(3)参展参会观众总数量、境外观众数量及其证明材料;(4)展会工作方案、展会项目总结报告(含项目费用开支说明、相关影像视频资料、参展商名录等);(5)展会项目信息统计表(***3)。
4.物流平台:(1)监管场站:①海关批准证书和文件;②为集群内进出口企业提供物流通关等公共服务的通关货物总额或货物总量情况及证明材料(服务合同、***)。(2)物流基地和物流交易中心:服务企业情况及绩效证明(服务合同)。
5.协会平台:经主管部门认定,切实对服务行业发展、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行业协会。
6.人才平台:经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名单。
(三)其它材料
企业或社团组织认为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和绩效情况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四、时间要求
请各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务必于2018年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送至经济发展局407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电话:8306033 邮箱:dykfqjfj@126.com
***:1. 东营市市级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2.东营市市级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
3. 东营市展会项目信息统计表
经济发展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