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化工企业汛期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动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垦利区夏季汛期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字〔2020〕46号)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气象局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垦利区所有化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7月23日,在区应急局会议室召开了化工企业汛期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动员会。会上要求各组在检查过程中,需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和指导,一是要求企业扎实落实“四防”措施。要求企业将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作为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熟练掌握,结合自身企业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二是突出汛期防范重点,指导各企业辨识确定需要防水的危险化学品及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严密防范带来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各联合检查小组要结合当前正在展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四是值班值守工作。督促企业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