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有效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新《行政诉讼法》的一大亮点,该制度既能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又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也能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7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近日,经过认真细致的统计,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2018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就全市2018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近两年来,市政府法制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逐步改变“民告官不见官”的局面,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一是充分发挥考核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市法制办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施意见》(东府法发〔2017〕38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政诉讼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建议书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排名考核,使之成为“硬约束”。二是加强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联席会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定期通报等各项工作制度,畅通信息交换渠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先后两次组织赴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每年定期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专题培训,为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