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无线电管理处关于限期补办设台手续的通告
近期以来,发现部分宾馆、酒店、建筑工地、物业公司等单位,未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了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对讲机、固定台、扩频电台、无线监控系统、数传电台等)。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干扰了无线电业务,扰乱了正常通信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严肃无线电管理法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广大合法设台单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限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单位,于2005年12月1日前,到市无线电管理处补办设台手续。逾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地 址:东营市府前大街89号 联系电话:8318355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