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用地出让中的有关规定及内容
一、经营性用地出让方式
(一)招标;(二)挂牌;(三)拍卖。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经营性用地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用地。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未在本市境内登记的,竟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办理法人注册手续。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持竞买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身份证复印件、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土地评审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并缴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的保证金可抵充成交地价款,未竟得者在一周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地块,若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地块,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拍卖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一)主持人点算竞得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定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i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