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安监局四举措推进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自9月20日高新区工委、管委下发《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和安监局实际,迅速出台了《高新区安监局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淄高新安监党组发〔2017〕10号),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着力解决上级重点工作思想重视不够和不按规定要求落实、不敢碰硬、缺乏担当、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效能低下、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贯穿始终,采取四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教育。9月22日,安监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了高新区工委、管委下发的《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照文件总体要求,针对“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三大类问题,把脉会诊,做好自查自纠。并采取集中学习和会后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深入查找上述三大类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深化了学习效果。
二是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根据我局印发的《高新区安监局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局干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在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四种形式,对照“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三大类问题中的10种表现情形,进一步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10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时间表。
三是集中整治强化监督。局班子成员将在12月10日前不定期对各科室的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任务分工谁的问题线索谁整改的原则,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紧盯自查自纠“零报告”和“不深入、不彻底”的科室,并持续深入对其开展督导检查。同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用、管用”为原则,通过形成会议纪要,由综合科督促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对科室发放文件督办单,定期反馈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各科室对每一项工作情况,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并完善了局公车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从根本上整治“落实不力”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