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深化招考制度助推基础教育改革
县教育局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实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特色系列举措,全面助推和引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速增效。
一是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要求,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依托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在综合考虑学校布局、规模、条件、交通状况和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基础上,按照走读半径不超过2公里的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在规范严格精细管理的基础上,提高教学质量,避免辍学或流失,实现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的双促双提双保。
二是按照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要求,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过程评价和多元评价,尤其是结合立德树人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完善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纪实性、动态性评价体系,既体现基本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目标要求,又充分体现学生的品质特点和个性特征,既重视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学生互评、学生自我评价,又重视过程性、纪实性记录积累的印证支撑作用,构建综合实施、多元评价、全员育人的德育工作新机制。
三是按照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原则,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比重,依据“分数” →“分数+等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路线图,到2019年基本实现普通高中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招生的目标。同时,按照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60%的指标,把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对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助推引领作用。
四是按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最大限度保障教育的普惠性原则,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的保障工作。坚持相对就近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平等参加高中入学考试权利;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全面推进接纳教育,保障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