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镇让政务在阳光下前行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高城镇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该镇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了工作的全面落实;制订和完善了各种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各管区(社区)、村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或公示牌,将定期公开与群众“点餐制”公开相结合,极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凡涉及改革和发展的带有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和敏感性的问题,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尽量向基层、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今年以来,该镇共公开各类政务、村务信息300多条,答复群众质疑的各类政务问题30多条,接受群众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60余条,有利地促进了全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刘大军 王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