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投资大回报非法集资陷阱多
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今年以来,该大队先后立非法集资案2起,涉及人员50余人,涉案资金达到350余万元。
今年3月份,荆家镇的孙某等4人来桓台县公安局报案称,2009年,孙某等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店某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刘某。刘某称,他的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股票期货等获得高额利润,希望孙某等4人来他们公司投资。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孙某等4人将自己的血汗钱投到了刘某的公司,但是直到2014年9月份他们也没能如愿拿到应有的回报,于是他们想收回投资。
2014年9月份,孙某等4人开始找刘某讨要自己的投资本金,但是刘某都以各种理由进行了搪塞。无奈之下,孙某等4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初查,自2009年至今向刘某投资人员达20余人,涉案吸存数额达到160余万元。
截至目前,投资刘某公司的大部分人的本金尚未追回,给投资人员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案发后,投资人员后悔莫及,纷纷要求追究刘某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另悉 近日,唐山镇王某等3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位于唐山镇的“山东某酒厂”负责人孙某从2012年以来以投资企业高额返利为由向群众大量吸收资金,至今投资人也无法追回本金。投资人要求依法追究孙某的法律责任。
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了调查。
民警依法侦查查明,自2012年初至今犯罪嫌疑人孙某以酒厂经营高额返利为由向30余名群众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0余万元后逃匿,给投资群众造成损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一、识别投资陷阱,珍惜一生血汗钱。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集资诈骗类犯罪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犯罪初期难以发现。嫌疑人往往会以实体经营、帮助投资基金、股票、许以高额利润等多种形式为幌子,受骗人多数警惕性差、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尤其是许多老年人往往赔上一生的血汗钱,晚景凄凉。
二、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越来越多,群众如有投资意愿,要到银行等正规的金融部门进行投资理财。高利润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群众需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三、网络投资有风险,后果须自负。目前依托P2P借贷平台的各类网络投资、咨询及中介理财公司大量存在,许多地区频频出现借P2P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况,经营者往往发布虚假信息,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自用,甚至卷款潜逃。
警方特别提醒:网络投资有风险,平台门槛低,行业鱼龙混杂,后果须自负。 (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