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6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巡
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创新建立“3+2”惩防机制,开展农村信访问题“大巡查”,解决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2”惩治“微腐败”管好“微权力”
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3+2”惩防机制。突出抓好村官直审、镇办纪委协作区纪律审查、镇办巡察三项工作,着力减少农村腐败问题“存量”。2016年共对48个村居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不规范资金9000余万元。以龙泉镇为试点探索开展镇办巡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督促整改。建立“协作区”纪律审查模式,将全区13个镇办划分为4个协作区,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异地交叉纪律审查模式,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突出抓好村级小微权力监管、“银农直联”两项工作,着力遏制农村腐败问题“增量”。实行村级小微权力监管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组织梳理汇总村级权力事项,编制《村居权力规范化运行指导手册》,厘清了村居干部权力,建立完善了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给村居干部上了“紧箍咒”,真正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笼子”里,因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导致干群矛盾突出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利用“银农直联”平台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对全区465个村居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通过农村财务软件和“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直联,解决了因现金交易不易被监管而出现截留、吃回扣等问题。系统运行以来支付款项2152笔,涉及金额1.16亿元。
“3+2”惩防机制的建立,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了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2016年,共受理反映村居干部的信访问题245件,同比下降31%,查处村居党员各类违纪案件107起,给予党纪处分97人,组织处理4人。
巡查“利剑”直指群众身边“微腐败”
集中5个月时间开展了农村基层信访问题“大巡查”,将巡查“利剑”直指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对2015年以来受理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大排查,认真分析梳理,全面摸底排查,梳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12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立6个巡查组,对224件反映集中的信访案件进行直查督办,严肃查处了29名违规违纪农村党员干部。实行巡查组和镇办党委、纪委对巡查结果签字背书,压实了纪律审查责任。开展农村基层信访问题“大巡查”,有效减少了农村信访问题“存量”,增强了群众获得感。